线上十倍配资平台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被罚款25300元
发布日期:2024-08-02 20:07    点击次数: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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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被罚款25300元) 线上十倍配资平台

金融界2024年6月4日消息,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因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被呼玛县自然资源局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在呼玛县白银纳乡原硅厂院内位置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并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第三条,构成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违规行为。根据呼自然资行罚决〔2024〕5号,处罚结果为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元,并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

行政相对人名称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00MA1C1LX45P法定代表人张宝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呼自然资行罚决〔2024〕5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违法事实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在呼玛县白银纳乡原硅厂院内位置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地建设拌合站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第三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25300.00元。责令30日内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53平方米。罚款金额(万元)2.5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无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处罚决定日期2024-06-04处罚有效期2099-06-04公示截止期2027-06-04处罚机关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线上十倍配资平台